国务院发文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支持民间资本投向检验检测领域
2025-11-13
国务院办公厅于2025年11月10日公开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国办发〔2025〕38号),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,促进民间投资发展。

此次印发的《若干措施》共提出十三条具体举措,覆盖市场准入、重点领域、融资支持、公平竞争等多个方面,为民间投资创造更广阔的空间和更有利的环境。
在扩大市场准入方面,文件要求,对于需报国家审批(核准)且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、核电、水电、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、油气管道等领域项目,需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,并鼓励支持其参与。对具备条件的项目,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%以上。同时,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规模较小、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。
在拓展投资领域上,措施明确提出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,并在商业航天频率许可、发射审批过程中对民间投资项目一视同仁。此外,将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,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。
针对服务业,文件要求清理不合理的准入限制,严禁在法定准入条件外违规设置障碍,并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工业设计、检验检测、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。
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,措施强调要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新机制,修订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。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制度规定,严禁对民营企业设置设立分公司、强制入会等附加条件,取消对其单独设置的历史业绩、资质等不合理要求。
政府采购支持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。文件规定,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,预留预算总额的40%以上面向中小企业,并鼓励将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%以上。
融资支持是另一大重点。措施提出要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,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项目资本金。同时,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,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,并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,精准投放信贷资源。此外,将持续落实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“绿色通道”政策,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。
为保障政策落地,文件要求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、指导和规范管理,健全统计监测,引导民营企业科学决策、防范风险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负责政策的统筹协调与督促落实。
素材来源:中国人民政府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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